2006年11月9日,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升格为副厅级建制。
2006年11月9日,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鲁编〔2006〕44号文件同意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为副厅级建制。院部管理机构设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(挂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) 、财务审计处、总务处(挂安全保卫办公室牌子)、成人教育处。教学机构由学院根据专业需要在7 个以内自主确定。教学教辅机构设图书馆、实训中心、教学研究室。
(内容整理来自校史档案记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