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 : 首页 >>  通知公告 >>  正文

关于规范使用山东商务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9-02 17:52
|

各单位、全体师生,各地校友会、校友:

为统一50周年校庆对外形象,营造庄重、有序的校庆氛围,确保校庆宣传工作规范、高效开展,现将山东商务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的规范使用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明确核心宣传内容

1.校庆主题:五秩荣光 育人兴粮。

2.校庆宣传语:粮食薪火传五秩 匠心筑梦育英才。

3.校庆标识:

二、规范使用要求

1.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所有。

2.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主要用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相关宣传工作、庆祝活动、设施建设、文化用品设计制作,以及各类证件、请柬、门票印制等。

3.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主题突出,特色鲜明,具有标志性、识别性、严肃性,并富有特定内涵,在使用时不得擅自修改校庆主题、宣传语文字表述、增减字词或调整语序;不得随意修改校庆标识的色彩、比例、结构等,应保证校庆标识的完整、规范、准确呈现,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形象、声誉和利益的行为。

4.学校各单位、师生员工,各地校友会、校友围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开展宣传工作、举办庆祝活动等,应使用学校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。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许可,不得将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用于商业活动。

5.校外合作单位、媒体如需使用校庆宣传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,须提前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联系,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。联系人:于老师,联系电话:0535—6925218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庆宣传内容的规范使用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本单位相关宣传材料,确保符合本通知要求。学校有权要求未经允许和不当使用校庆主题、宣传语及标识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使用,同时消除不当使用造成的不良影响。对造成恶劣影响的,学校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山东商务职业学院50周年校庆标识


宣传统战部

2025年9月2日

编辑:

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版权所有Copyright2011 鲁 ICP 备 09053622